建设单位:东莞市沙田君威汽修厂
地址:东莞市沙田镇大泥村金和组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沙田君威汽修厂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大泥村金和组,占地面积为240m2,建筑面积为200 m2,总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年维修保养汽车600辆;项目设有员工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36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委托太阳成集团tyc4633编制了《东莞市沙田君威汽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18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沙田分局审批同意,批复号:东环建〔2020〕7219号;于2020年7月2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2441900L26297060N001W,有效期限为2020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
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0年6月23日开工建设,2020年7月22日竣工,建成后于2020年7月28日进行调试,并开始组织和启动验收工作。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1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沙田君威汽修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涉及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机电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抹布、废手套、废机油罐,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该类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危险特性T/In,不属于HW08,现给予更正。除此之外,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东莞市沙田君威汽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20〕7219号)的要求,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51.2t/a,主要的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沙田福禄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处理流程示意:员工生活污水→排水管道→三级化粪池→市政污水管网→城镇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设有烤漆房1间,提供喷漆、烘烤服务。在喷漆及烘烤过程中,由于油漆中有机溶剂的挥发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该类废气经废气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FQ-00001号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的要求。处理流程示意如下:喷漆、烘烤工序废气→废气负压收集装置→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 FQ-00001号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喷漆、烘烤工序中未经废气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到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故障车辆经钣金修复后需使用砂轮机、抛光机将钣金表面打磨光滑,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车间机械通风运行和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处理流程示意如下: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堆放点→环卫部门。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指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喷漆、烤漆工序废气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标准要求。
喷漆、烤漆工序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要求。厂房门外1m处所测项目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打磨、抛光、焊接工序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所测项目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西侧外1米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废原子灰桶、废旧零配件分类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内,定期交由东莞市莞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项目废机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机油罐、废油漆罐、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定期委托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控制指标要求。其中,生活污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可不计入总量控制指标中,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实测的VOCs排放量为0.0018t/a,环评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025t/a,0.0018t/a<0.0025t/a,故符合环评报告表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东莞市沙田君威汽修厂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东莞市沙田君威汽修厂建设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已按要求设置了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验收工作组同意东莞市沙田君威汽修厂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
八、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的网络链接
验收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U6U-w12riTjUDrO-LbV2Q 提取码:3y1u
验收意见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Om9dHCWhzvqGEc5qVhfqg 提取码:ii8y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联系人:孙小姐
电子邮件:13707894858@qq.com
电话:13215153007
起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1月13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市沙田君威汽修厂
2020年10月19日